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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

2017-05-25 18:12

  一、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:

  1、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;

  2、借款人夫妇双方单位情况证明一式两份;

  3、夫妇双方身 份证和***簿复印件一式两份;

  4、借款人自筹30%以上的购房资金证明或预**收据复印件一式两份;

  5、夫妇双方结婚证/离婚证/法院判决书复印件2份,未婚的由单位出具未婚证明1份,结婚证丢失的,且年龄较大的由单位出具证明;

  6、购房合同;

  7、抵押或质押物清单、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和证明;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屋估价证明,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抵押物估价证明;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。

  二、供房单位或开发商应提供的材料:(以下资料原件1份,复印件2份)

  1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定点图、土地测量成果表);

  2、国有土地使用证(建设用地许可证);

  3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
  4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(建设工程施工执照);

  5、建审平面图;

  6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;

  7、法人代码证;

  8、法人身 份证;

  9、组织机构代码证/经营许可证;

  10、贷款协议;

  11、**书/协议书;

  12、贷款人员名单(序号、姓名、购房详细地址、面积、购房款)。